扶政办〔2023〕17号
17吃瓜网办公室
关于规范县域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提高县域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水平,推动全县光伏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规范县域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规划项目
机关事业、工业企业、乡镇农户屋顶新建的屋顶光伏项目应符合所在乡镇、开发区城乡规划要求,经县、乡政府同意后方可建设实施。项目所依托建筑物及设施应当产权清晰且利益相关人无异议,涉及林地、风景名胜区、重要基础设施及重要文物等因素的,应充分征求其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光伏设施不得妨碍他人通行、通风、采光等合法需求,不得侵害公众利益,不得影响消防、环保等设备的正常使用、检修和安全检查。
二、强化资质管理
光伏项目安装服务企业应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行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誉和违法记录;安装的光伏产品(组件、逆变器、汇流箱、电缆、支架等)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要求,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扶沟县域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或售后服务网点;相关从业人员应具有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技术能力,焊工、电工等特殊行业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严禁夸大和虚假宣传销售服务,严禁办理光伏贷款,损害用户权益,一经发现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严格安全管控
光伏项目安装服务企业负责项目施工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负责设计使用寿命期限内安全和质量问题。项目施工前,光伏项目安装服务企业应对拟施工的房屋进行安全评估;施工时应做好现场各阶段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落实消防、环保措施和工程施工管理相关规定,保障建筑和人员安全,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和道路畅通;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恢复。光伏发电系统的支架及其支撑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抗腐蚀能力,并与主体结构有可靠的连接和锚固;应综合考虑防雷接地措施及接地电阻要求,显要位置应设置防触电隔阻措施和警示等安全标识、切实杜绝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各类安全隐患。
四、突出设计引领
光伏组件安装应按“整齐对称、色调一致、美观统一”的原则进行布置,根据建筑物情况和安装光伏组件的数量对屋面布置进行设计,施工图组件布阵列应标明尺寸,显示建筑边沿的距离,确保安装光伏与建筑主体和谐统一。严禁以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为由,利用光伏板对四周进行围合,在楼顶和平台违法搭建采光房、钢棚等违法违章建筑;严禁利用光伏搭建为违章建筑留下空间,严禁在并网发电后违规改建扩建。
五、优化接入方案
户主本人投资自己屋顶光伏外,以公司形式运作入驻扶沟县域投资光伏项目需经县政府同意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才能在指定区域进行整体开发。分布式光伏投资企业备案后方可并网,采用分散或集中汇流、高压方式接入电网,县供电公司应及时接入并网,确保全额上网消纳;采用低压方式接入电网的,县供电公司应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适时启动配电网改造工程,具备接入条件后受理并网申请;采用“分布式光伏+能源合同管理”模式就近消纳电量的,县供电公司应优先改造配网设施,提高项目并网效率,促进相关企业降本增效;项目实施企业自主或者通过第三方进行验收,否则不予接入电网。相关细则由县供电公司制定。
六、明确工作责任
(一)县发展改革委负责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光伏项目进行备案,指导乡镇、企业、县直部门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造成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单位进行查处。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对光伏开发安装企业虚假宣传、无照经营、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进行监管和查处
(三)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本辖区光伏项目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违法施工等行为,确保科学规划、安全施工,避免出现烂尾项目、豆腐渣工程。
(四)县供电公司负责加强配电网建设,制定光伏项目接入电网标准,对光伏项目开展竣工验收,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办理接入电网手续,指导项目单位提高建设水平。
(五)其他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详事项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2023年4月13日